报 销 细 则:
门诊
一、校医院看病缴费时出示校园卡。
二、校医院门诊报销比例:
1.新2会员手机登录网参保人员每人每年门诊报销额度为800元×50%,超支部分费用自付。
2.治疗费、检查费每学年报销上限为1000元。
3.参保人员挂号费,普通号1元,专家号3元
4.校外门诊报销的,学生就医首先在河北新2会员手机登录网校医院就诊,确需转诊者必须经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。未经校医院同意私自到校外就医、购药者不予报销。转出学生必须到石家庄市医保管理中心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否则不予报销门诊费用。急诊患者当时来不及开转诊证明,可在当日由学院领导与校医院联系说明情况补开。转诊到市内医院的门诊花费首先自费段为300元,门诊报销上限为1000元,其余部分报销50%。
住院
1.在校期间办理医保的学生在石家庄地区的医院住院,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住院的才可报销。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(咨询电话:12333)
2.异地住院前提为:
(1)法定假日期间(如:寒假、五一假期、周六日等)
(2)教学实习
(3)休学
(4)石家庄庄地区医院的转院
(5)非在校期间的户籍所在地地区医院的转院
3.意外住院的需要拨打意外伤保险报销电话备案。备案电话:83865095
大学生(异地)报销需用材料:
(在异地(非石家庄地区)住院的,需要在本人原籍住院才可报销)
1、 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(新2会员手机登录网-学校概况-组织机构-校医院-资料下载-有登记表电子版)
2、 诊断证明(原件)
3、 住院费用发票(原件)
4、 住院费用明细(住院医院盖章)
5、 情况说明(A4纸机打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所在学院、班级、住院医院名称、病因、住院及出院时间、住院期间是否属于法定假日期间、教学实习期间或休学,本人签字、学院盖章,并注明住院期间是否发放社保卡)
6、 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上住址不为住院地区的需开具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)
7、 全部病例复印件(向住院医院开取)
8、扫描银行卡正反面和身份证正反面到一张A4纸上,并注明开户行名称及行号。扫描证件必须要清晰
9、1-8项材料整理好后,按顺序逐项拍照发QQ:695447634审核。
注:1.在石家庄市住院,住院前直接出示社会保障卡可直接报销。办理社保卡没有下发的办理临时社保卡住院。
2.意外伤住院的必须拨打意外伤保险报销电话备案,备案电话:0311-83865095
3.咨询电话(学生医保办公室):0311-87656888 办公QQ:695447634